居民饮用水安全需要加强水厂的责任
时间:2017-07-04 16:47:52 来源: 阅读:次
近期环境改善问题被人关注,随着北京雾霾天气的加重,部分地区的饮用水出现污染问题,饮水与大气污染成为了重点改善的环境问题,在解决饮用水污染方面,环境保护部门提出了要加大水源地的
保护力度,加大污染源的查处力度,对饮用水地方问题严重地区加大水质监测整治力度,这是近期环保部做出的重要批示。
随着我国不断的发展,近年来饮用水安全形势愈发的严峻吗,根据水利部门调查研究,最后统计出我国几大河系中,已不适合做饮用水源的河段接近40%,城市水域中78%的河段不适合做饮用水水源。去年6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所作《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中透露,全国公共水服务的4.6亿人口中,水质不安全的人口有9800万人,城建直接供水6200万人口中约有3100万人口没有喝上达标的水;全国约14%的水源地水质不合格,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约35.7亿立方米水质不达标,占总供水量的11.4%。今年以来,全国发生多起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一些地方的企业被曝直接向地下排污,有知名饮用水企业被曝取水水源地受到污染。
由此看出当前的饮用水安全工作困难重重,需要马上对企业进行治理,政府部门严格落实进行监管,老百姓提高认知力主动参与等很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针对目前的饮水形势作出向好的方向发展的趋势才能从根本做到好转,在这个过程中饮用水企更要做出表率更要对饮用水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这种主体责任,同时也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第一责任。为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饮用水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制度,不断提高生产技术和工艺,确保生产经营环节“流”过的每一滴水都洁净安全。这就要求水企在进行水产品生产时做到对水厂设备,水厂技术,水厂管理做到有良心,饮水安全关乎老百姓的直接身体健康,因此更要做到双重责任,一是依法承担饮用水安全的主体责任,饮用水企业还应承担与饮用水安全有关的社会责任